上海市地方标准《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规范》正式实施

icon 2016-03-02 1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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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地方标准《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规范》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已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

  上海市地方标准《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规范》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已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提出起草,上海蜀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欧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斓大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盛旺雅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榕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永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晖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志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居怡乐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易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颗粒加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环境要求、安全要求、人员要求、配置要求、服务要求、验收规则、评估报告和跟踪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民用建筑工程及各种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也适用于其他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

  本标准综合了GB/T 18883-2006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DB31405-2012《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国发[1987]24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令第80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T 395-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等多个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列入技术内容,指导开展“以改善空气品质和室内环境质量为目的,从事家庭、办公等民用建筑及公共场所的新风、化学污染治理和空气净化的服务”。

  本标准的制定在国内尚属首次制定的地方标准,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记者了解到,本标准已在上海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全面贯彻实施,成为考察行业优秀服务企业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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