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5)
摘要:各位会员领导、代表大家下午好!今天是6月14日,非常有意义的日子,世界献血日,是献爱心的日子。对于联谊会也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我们在今天与在座的嘉宾、领导和全体会员代表迎来了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次理事会。
我的报告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萧愉】: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于崔华静代表王会长所做的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表示通过。下面有请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秘书长助理夏天小姐报告第五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报告。掌声有请。
【夏天】:第五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草案)
(提请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第五届理事会财务时段从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经委托上海锐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上时段的联谊会财务状况专业审计,情况如下:
一、收入情况
五年累计收入294万元
其中:会费累计54.3万;投资收益:20.1万;其他收入219.6万。
二、五年共计费用支出:255.8万元
其中:业务活动成本88.7万;管理费用:163.8万;其他费用3.4万
三、资产情况
至2011年12月31日,联谊会总资产95.78万元
其中:1、货币资产:71.7万;2、固定资产净值:24.1万。
四、相关说明与评价
审计评价:联谊会财务报表符合《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计制度》及《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计,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联谊会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7年度至2011年度的业务活动情况。
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
2012年6月14日
【萧愉】:这个财务报告,联谊会这五年也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开展活动,能够取得这个成绩,是联谊会各位会长、副会长、理事、工作人员非常大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这个财务报告委托上海锐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于这一段财务状况进行的审计,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通过这个财务工作报告,如任何一个代表、理事对这个财务报告有任何的异议,可以会后查看。
下面我们有请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陈克俭先生做联谊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陈克俭】:大家下午好,斯米克是19年前加入这个协会,当初戴院长、来教授,很多在座的大师,包括大家都相处非常好,确实这个联谊会对于我们企业来说,了解很多设计师们新的需求,这是最重要的,也使得很多企业通过这个联谊会,也找到了企业新的发展方向,双方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共同成长。我是03年退休的,做斯米克第一任老总11年,去年又把我叫回来,所以我非常高兴,又跟在座的各位朋友见面了,谢谢大家。
现在宣读一下: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章程修改说明(草案)
根据主管单位的指导和要求,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结合自身发展和建设需要,经我会秘书处讨论,特提出章程修改意见如下:
一、由于主管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调整,因此将“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修改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本团体名称: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简称AEA。
三、本会会址为:上海市徐汇区裕德路168号2607室。
四、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二)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7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为本会常务理事
增加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
第十二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一条中的(二)、(三)、(四)、(五)、(六)。
第十三条本会设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组成的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担任。
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
2012年6月14日
谢谢大家。
【萧愉】:这个章程中间有核心的一条,67岁以后不再担任联谊会的会长、副会长,我们在座一大批都是67岁以上的会长、副会长,他们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这次章程是根据政府有关划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热烈的掌声欢送67岁以上的老同志,感谢他们对联谊会25年来的贡献,包括我自己。但是后面有一个名誉会长、资深顾问,大家以热烈的掌声通过陈克俭先生宣读联谊会章程修改报告。
下面请上海华源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郭鹿做关于通过联谊会会费收取说明。
【郭鹿】:我在华源工作11个年头了,在这11年当中,联谊会给我们企业很大的帮助,曾经联谊会在我们工厂先后开过五次产品汇报会,在座很多的大师也曾经到过我们公司,因此我们工厂是伴随着联谊会大家共同在市场当中不断的发展壮大。我们的企业通过这11年的发展,也从一般的工厂成为目前中国销售量最大,中国出口量最大,中国经济效益最好的金属复合板的专业生产工厂,我们工厂的发展也见证了联谊会对企业的帮助,在此谢谢在座的各位领导、资深专家对我们历年来的关照。
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会费收取标准(草案)
(提请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文件(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的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本会章程,结合本会会员单位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一、年会费缴纳标准
团体会员:
1、会员单位3000元
2、理事单位5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
4、副会长单位10000元
个人会员:
1、会员50元
2、理事100元
会员(单位)因特殊困难者,可我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由秘书处汇报会长办公会同意后,予以减免;对退休的个人会员免收会费。
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卢湾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
账号:316285-00004005758
三、本标准经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2012年6月14日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市建筑师与建材企业家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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