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实录:装饰协会10个装修投诉案例
摘要:对于预算时列出的装修材料,在装修开始之前消费者一定要亲自验收,避免装潢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偷天换日。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有效利用合同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材料的名称、系列、型号等问题,避免个别黑心的装潢公司中途调包。
一、材料与预算不相符 装修公司偷天换日
家住上海的钟小姐,于2001年初购买了一套新居,为了使家居环境更舒适,她选择了上海某装修公司帮助装修,并于2001年9月1日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原合同为2001年9月1日--2001年12月20日,因装修公司拖延工期,补充合同至2002年2月2日,但至今仍未完工。钟小姐发现,装修公司使用的材料并未经自己验收,施工质量极差。在施工过程中,装潢公司擅自变更装潢材料的品牌,实际所用材料与预算中不相符、有以次充好现象。更可气的是,装修公司居然擅自卷走钟小姐的装潢材料。
协会与装潢公司取得联系,得知该公司认为客户因装潢过程中发现部分材料价格偏高,不想支付最后一笔工程尾款,导致拖延工期。对实际使用材料与预算不相符的问题,该公司承认:部分材料因工作失误而送错品牌。但对客户投诉部分内容不予认可。
经协会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1、即日起终止甲、乙双方签订的装饰合同及装修补充合同。
2、乙方对甲方的工程进行一次性补偿。
3、乙方将所有水电线路整理好后交付甲方。
4、甲乙方合同终止后,乙方对施工方面问题不再履行保修义务。
协会提醒:
对于预算时列出的装修材料,在装修开始之前消费者一定要亲自验收,避免装潢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偷天换日。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有效利用合同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材料的名称、系列、型号等问题,避免个别黑心的装潢公司中途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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