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实录:装饰协会10个装修投诉案例 (8)

icon 2011-02-25 14: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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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预算时列出的装修材料,在装修开始之前消费者一定要亲自验收,避免装潢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偷天换日。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有效利用合同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材料的名称、系列、型号等问题,避免个别黑心的装潢公司中途调包。

  八、疏乎大意惹麻烦 装潢公司钻空子

  张先生在福州路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对房子很满意,没想到装修上却遇到了麻烦。自拿到新房钥匙那天起,张先生就在报纸、电台及电视上寻找装潢公司,一个月下来,终于找到一家感觉也不错,价格也比较合理的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但刚刚装修完水电工程时,却发现送到工地的板材质量很差,与公司口头承诺的优质材料不相符,于是与装潢公司发生了争执,继而产生停工。

  原来张先生的预算单上只写明了每一个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主料费及辅料费,至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级,预算上只字未提。因张先生当时跟公司的业务员谈得很投机,忽略了预算单上要写明详细内容,而且对预算和合同并未仔细审阅就签订了装潢合同,对合同第一页的特别告知更是没有看过。签合同时口头上提出所有材料是“优等品”,公司答应,但双方未留下书面证据。

  张先生认为公司应该按照签合同前的口头约定更换所有已送到现场的材料,而装潢公司否认当初的口头约定,拒不承认签订合同前曾答应过客户所有材料均用优等品,认为只能按照目前已送到现场的材料施工,否则就停工。双方对此事争执不下,原合同和预算均无法找到可以说服对方的依据,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并以预算为价格依据双方到现场进行核实,结束了这份漏洞百出的装潢合同。

  协会提醒:

  这个案例归根结底的原因是客户在签订合同前未仔细看过装潢合同,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才让装潢公司有机可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对自己所签的字负责,做到三思而后行,宁可在签字前多花点工夫看清装潢合同,也不要贪图一时方便,等到真正出现问题时恐怕后悔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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